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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养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3 22:21:32 人气:769

全校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养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需要,组织进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急需人才海外培养合作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规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吉林省计划选派20人,其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如下: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为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吉林省“双一流”和“双特色”大学建设,重点选派的学科和专业领域如下:

1.汽车、石化产业、农业农村相关产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工业等我省重点支柱产业领域;

2.数字经济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及其它围绕“芯、光、星、车、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专业;

3.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光电技术、医药健康、医疗器械等我省优势产业领域;

4.其他学科优势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三、选拔条件

申请人应是来校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在编在岗教师,且符合《通知》、《延边大学在职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和《延边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以及各类项目的类别要求。

(一)年龄条件

1.高级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后: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外语条件

外语水平需达到《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附件2)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或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条件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类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者。

(三)邀请信的要求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其邀请函开始时间应在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之间。

本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原则上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资助方式及内容

本项目出国留学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吉林省政府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时间要求

(一)校内申报时间:申请人员按照校内申报材料清单目录(附件6)要求,于2023年5月15日前把申请材料提交至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师资科(119室)。

(二)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按应提交的《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3)备齐申请材料,在申请受理时间内(2023年5月1——5月15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相关材料,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网上报名材料1份和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提交至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电子版发送至ydszk@ybu.edu.cn邮箱。 

推荐部门应对申请人的资格、教学与科研情况、发展潜力、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学习计划的可行性、政治思想、师德师风、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且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和留学回国使用计划等内容,并对逐项做出评价的上述内容形成单位推荐意见。

六、其他要求

1.请各部门根据本部门2023年度培训计划及拟选派出国培训人员情况,及时通知本部门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组织进行本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

2.本项目由省教育厅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我校对网上报名材料没有审核或驳回的权限,如提交的材料确有需要修改,由省教育厅审核部门驳回后方可修改。因此,望申请人提前(5月15日之前)将网上报名材料打印1份提交至校人力资源管理处进行审核,避免出现因上级审核部门不及时驳回或关网后无法退回修改等问题。 

 


 

 

 

人力资源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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